项目概况:
楚雄州产教联合体科教融合创新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实训室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10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CXZC2026-C2-00141-ZJGC-0021
项目名称:楚雄州产教联合体科教融合创新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实训室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35万元
最高限价:170.35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楚雄州产教联合体科教融合创新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项目—实训室改造涉及的全部设计施工内容,具体设计施工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改造工作(含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度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3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3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采购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即联合体中有同专业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上述政策参与本项目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含丁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注册单位须与本次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管理人员符合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拟总数不少于6人,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项目组成员应按照本项目招标范围配备,要求能满足本工程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
1.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3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95763(客服热线);
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
4.售价:人民币 0.00元。
1.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网址:www.zcygov.cn)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说明:
(一)供应商应自行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提前(至少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
(二)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三)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1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5.3响应文件解密方式:远程解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开标网址:www.zcygov.cn。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资产与基建管理中心招标信息栏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项目地点: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标段。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楚雄市东瓜街道
联 系 人:杨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878-3875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高新区观音山花鸟市场1栋5楼
联系人:18987817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老师
电 话:18987817006
日 期:2026年3月27日